遵义播州区委原书记黄国宏被“双开”
日前,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省监委对遵义市播州区委原书记黄国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国宏违反政治纪律,执行、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不按规定报告重大事项,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违反组织纪律,个人决定重大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个人违规决定重大事项和大额资金支出,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黄国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省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黄国宏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黄国宏简历
黄国宏,男,汉族,1968年4月生,贵州凤冈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0年8月至2001年9月,先后在贵州省凤冈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委办,凤冈县土溪镇、天桥乡、蜂岩镇工作。
2001年9月至2001年10月 贵州省仁怀市委常委
2001年10月至2006年9月 贵州省仁怀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2006年9月至2011年10月 贵州省仁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11年10月至2011年11月 贵州省遵义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正县长级)
2011年11月至2012年12月 贵州省遵义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正县长级)
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 贵州省遵义县委副书记,贵州和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兼),贵州苟江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兼)
2013年1月至2016年1月 贵州省遵义县委副书记、县长,贵州和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兼),贵州苟江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兼)
2016年1月至2016年2月 贵州省遵义县委书记、县长,贵州和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兼),贵州苟江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兼)
2016年2月至2016年3月 贵州省遵义县委书记、县长,贵州和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兼),贵州苟江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兼)
2016年3月至2016年6月 贵州省遵义县委书记,贵州和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兼),贵州苟江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兼)
2016年6月至2019年5月 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委书记,贵州和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兼),贵州苟江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兼)
2019年5月被免去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委书记,贵州和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兼),贵州苟江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兼)职务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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